第一条实验教师要根据学校的学期工作计划和中心的教学进度计划,制定本学科的实验教学工作学期计划。
第二条根据本学科教材的要求,要保证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的正常开出,并认真落实各项制度。
第三条实验教师要刻苦钻研业务。要通读本学科教材,熟练掌握本学科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的操作技术,并对实验现象做出恰当的理论解释。
第四条要按时开出实验课,积极协助任课教师辅导好学生的实验课,保证实验课正常进行,并认真填写好实验记录单。
第五条与任课教师一起组织好学生的科技活动、实验竞赛、实验复习和考评工作,为学生实验技能的训练和提高,提供有效的服务。
第六条熟悉实验室、仪器室、准备室的管理规则,熟悉仪器业务知识,及时编报仪器采购计划,对仪器要精心管理,科学存放,及时维护。掌握一套检测和维修的过硬本领,保证仪器的完好率,要适应新科学、新技术在实验教学中应用的新形势,不断更新自己的业务知识。
第七条要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活动,不断改进实验方法,提高实验效果,大力开展自制教具的研制活动,积极自制,代用和改进教具,创造条件,多开实验。
第八条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、科学的实验习惯,要求他们遵守实验室纪律,爱护设备,精心使用仪器,体现文明礼貌的作风。
第九条做好实验室、仪器室、准备室的卫生工作、安全防范和财产保护工作,熟悉防火器材的使用,经常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。根据仪器设备性能,定期完成维修保养工作。
第十条调进或调出实验室,要办好交接手续,及时完成教学仪器帐目管理任务,帐目清楚,实物点清,以保证实验室工作正常进行。